解析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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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益

作者:泉州信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3 08:15:41

很多商家、企业在泉州商标注册完成后会获得一个商标注册证。但是虽然有这个商标注册证,但是由于对商标法律意识浅薄,而且对商标法律理解不全面,不知道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益。今天我司就给大家说说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益。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当一方以注册商标作为某种证明,或者作为无形资产合资合作入股时,当事另一方切莫仅凭对面的商标注册证就认为该商标合法有效。

商标局依照《商标法》设置商标注册薄,记载注册商标及其有关事项。企业应该首先向商标局查询商标注册簿来了解有关事项和该商标真正的法律状态,在做出决定。同样在商标执法部门执法时也需要先查询商标注册薄再做出有关决定。尽管《商标注册证》本身并不能表明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但是商标注册证还是有法律效力的,作为一个由商标局下发的证书,伪造或者变造的依旧会承担刑事责任。

《商标注册证》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商标注册人在印刷其注册商标,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商标诉讼时都需要出示《商标注册证》。

今天是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昨日上午,中级人民法院多名权利人,用亲身经历,感谢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面向社会通报了201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权利人感谢法律保护郑德春是墙体防水对拉螺杆的专利权人,在2009年1月取得了该产品专利,同年授权广天建材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

之后,市场上逐渐出现许多侵权产品,不仅使专利产品的销售受到了影响,也因侵权产品质量上的残次让使用者对这类新型产品产生排斥心理。2015年,无奈的郑德春只好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维权中,80%的建筑单位和建筑劳务单位等侵权使用者,都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诉讼过程中情绪也十分激动,直到法官耐心细致讲解法律法规后,才有了正确认识。最后,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郑德春损失3万元。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此外,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的区别?

1、实质审查是应申请人请求而作出的,且申请人需要同时缴纳费用,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此项费用或未提出请求,则所提出的发明申请,即使已经公布,也将因此被视为撤回,也就是白白贡献给社会而不能获得专利权。初步审查请求则是提交申请之时默认提出的,申请人只需缴纳基本的申请费和公布费并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即可令其申请进入初步审查程序。

2、实质审查的内容比初步审查要多得多,要求也相对严格了很多,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书公开程度、权利要求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设立了更高的标准。符合标准则获得授权,不符合标准则被驳回。

3、因为标准更高、审查员工作量更大,所以实质审查程序持续时间也比初步审查要长很多,比如初步审查可能只需要3个月,而实质审查往往需要1-3年甚至更长时间。此期间内,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意见和对申请文件的修改,直至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标准。否则审查员有权予以驳回。

一、分割注册-减少因判定其中一个要素相似而导致商标整体被拒绝的风险:商标审查的原则是文字与图形分开。例如,商标包含两个元素:文本和图形。如果商标与申请商标前的文字非常相似,商标局将认定申请的商标与申请的商标相似,并驳回整个商标。因此,当组合商标的一个要素具有较大的驳回风险时,分割注册可以有效地导致整个商标的驳回,从而保证另一要素最大限度地取得商标权。分割注册也可以结合灵活的形式使用。

二、组合注册:添加不同的元素,使整体商标更加显著,降低单独拒绝重要元素申请的风险或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虽然商标审查的原则是对文字和图形的要素分别进行审查,但审查员在对这些要素进行组合时,仍需考虑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似,在判断商标相似性时是否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

三、因此,当组合商标的单个元素与其他商标相似时,可以从左到右。如果再添加一个元素,整个商标将与其他商标有很大的不同,被判定为相似和被驳回的风险将降低。而且,即使被驳回,也很容易通过驳复审查获得成功,从而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四、合注册确定了商标的使用形式,商标的排列形式和各要素的比例不能随意改变。

五、分割注册+组合注册——优点在于上述两种方式的优点可以同时实现,缺点在于增加了商标申请成本:

六、降低因其中一个要素被判定为相似而被驳回整个商标的风险;增加不同的要素使整个商标更加显著,降低单独驳回重要要素申请的风险或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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